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晶深圳报道 深圳市30年来第一次环境形势分析会近日召开。会议判断了目前深圳市的环境形势,分析当前主要的环境问题及成因,对当前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,部署环境与经济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措施。
会议由深圳市市长许勤主持,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等市领导出席会议。市直局以上相关单位、各区政府、新区管委会、市能源集团等4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主任刘忠朴在会上分析了深圳市大气、河流、饮用水水源、噪声、辐射和污染减排等10个方面的环境形势。报告还对河流治理问题、大气污染问题、东部环境问题和绿色发展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。
近年来,深圳市的环境质量稳中有升: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%;河流污染减轻;空气质量在珠三角地区最优;保有超过50%生态用地规模。
据统计,“十一五”期间,深圳市实施环境治理工程405项,环境建设投入达到282亿元,超过“九五”和“十五”的总和。与会的深圳市财政委负责人提出:“十二五”期间,深圳市环保投入将比“十一五”翻一番。
在谈到“黄标车”问题时,许勤一连问了几个问题,并要求政府部门公务用车要带头淘汰“黄标车”,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进行油品提升方面的研究,为能顺利完成节能减排任务、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好转做准备。
在会上,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建议近期开展以下几项工作:
建议加快龙岗河、坪山河、观澜河流域(以下简称“三河”流域)的重污染企业淘汰工作。按照广东省政府跨界河流整治的要求,深圳市“十二五”期间需淘汰“三河”流域重污染企业462家。1~9月,仅淘汰关停企业31家,完成全年任务的33%。为此建议:一是龙岗区、坪山新区、龙华新区要持续加大力度,采取综合措施,完成2012年度剩余淘汰任务。二是由市经贸信息部门牵头,人居环境部门配合,确定“三河”流域2013年度重污染企业关停名单。三是要综合利用环保、市场监管等手段,建立联动执法机制,强力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关停。四是利用市经贸信息部门7亿元的产业升级专项资金,对“三河”流域主动关、停、并、转、迁的重污染企业进行适当补偿;对主动参与淘汰工作的集体经济组织,在土地使用权及出让、厂房出租、贷款等方面予以经济激励和补偿,建立重污染企业淘汰的良性市场机制。
建议在全市推行“河长制”。在坪山河开展“河长制”试点,坪山河“河长”由吕锐锋担任,“河长”助理由市水务局局长和坪山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,7条主要支流的“河长”由坪山新区管委会领导担任,“片长”由坪山办事处书记及主任担任。在宝安区推行“河长制”,新圳河、西乡河等8条重点河流由相关区领导任“河长”,其他62条河流由相关街道领导任“河长”。
建议全面实施“黄标车”淘汰工作。建议市政府设立“黄标车”淘汰专项资金,先期投入5亿元,实施为期一年的补贴政策;将转出、报废“黄标车”纳入“黄标车”淘汰补贴范围,并提高“黄标车”淘汰补贴标准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,并会同市人居环境部门研究制定系统的“黄标车”限行方案,确保在2015年全市限行“黄标车”。分行业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“黄标车”淘汰措施。
许勤在听到人居环境委汇报后,连连点头。他表示,人居环境委分析得很到位,并基本赞同人居环境委提出的建议。同时,他强调,既然把环境形势分析摆在和经济建设同样重要位置,那就要抓实,并且抓出成效。
许勤要求,环保工作要注意达到“五结合”。一是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型升级结合,积极探索代价小、效益好、排放低、可持续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新路。“三河流域”的污染源要淘汰,要有一个强制性的目标计划,并纳入组织部和环保考核目标。
二是推进环保与自主创新结合,推动现代科技与环保事业的融合发展。
三是要与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相结合,打造国际一流的绿色低碳城市。今年要推行1500辆新能源汽车;要严格执行节能标准,到2015年新建筑100%达到节能标准。
四是要与服务改善民生相结合,持续提升市民环境的满意度。到2015年形成超过540万吨/日的污水处理能力。要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000公里以上。发改委、经贸信委、环保联合推进提高车用燃油的标准,加快淘汰“黄标车”,各部门要下达硬性计划,并纳入干部考核指标。
五是要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,推动环境保护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会议结束后,很多与会者认为,这样的环境形势分析会应该定期开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按照会议精神紧锣密鼓地制定“行动计划”,不断推进深圳从一个经济大市,向绿色经济大市、低碳绿色发展强市迈进。